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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减免政策(空置房)

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五,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减免政策,空置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空置房”官...

大家好,我是小五,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减免政策,空置房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空置房”官方定义:根据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对商品房空置面积种类进行明确分类的通知,从2003年统计年报开始,将以商品房空置时间作为标准进行划分。

2、空置时间在1年以内的为待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1年以上3年以内的为滞销商品房;空置时间在3年以上的为积压商品房。

3、   “空置房”市场定义:开发商销售的尾房、被法院罚没、羁押的部分房屋、开发商用于抵债的债权房都在空置房的范畴之内。

4、   本次退税“空置房”的定义:本次退税的“空置房”则是指,(1)1998年6月30日以前建成,但直到1999年8月1日尚未售出的商品住房,其界定的标准以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的签署日期为准。

5、(2)1999年8月1日(含8月1日)以后至2002年年底以前,购买以上空置商品房并且交纳了契税的,方可享受全额退还契税的优惠。

6、   另外,也有以“空置房”字面理解的所谓“空置房”,即开发商建成而没有销售出去的商品房。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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