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
2022-10-05 16: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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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罗彩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罗彩霞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宪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 关于罗彩霞事件中姓名权侵权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较为清晰,我国民法通则和司法解释关于姓名权被侵犯有着明确的规定。
3、 齐玉苓被冒名顶替案: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本案事实,陈晓琪等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引起了极大反响,在很多学者认为这是中国宪法司法化第一案。
4、 但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废止了27项司法解释,其中一项就是当时被称为"宪法司法化第一案"的齐玉苓案司法解释---《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5、个中缘由究竟是出自对宪法解释权的审慎,还是对梁慧星教授等从法理视角分析的宪法不宜直接作为民事判决依据观点的吸纳,抑或其他原因,均不得而知。
6、但是无论何如,《关于以侵犯姓名权的手段侵犯宪法保护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的"已停止适用",使得关于受教育权侵权行为如何救济的法律问题再次显现出来。
7、 罗彩霞事件中,当事人3次到法院提起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的侵权诉讼,3次立案被拒,除了媒体披露的案件管辖等问题之外,有无案由的原因呢?。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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