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地基承载力检测规范(地基承载力检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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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保持被检测的地基土的天然湿度与原状结构,应注意做到在检测之前,应在坑底预留20~30cm厚的原土层,待承压板安装前挖去找平,在试坑中心根据承压板大小铺设50~150mm厚度的砂垫层(承压板大砂垫层要厚)并找平,砂垫层尺寸应比承压板每边大出约150~450mm。然后小心平放承压板。试坑标高低于地下水位时,应先将水降到检测标高,在底部铺好砂垫层,立即放上承压板,待水位恢复后进行检测。 7.4.2 在检测前应对仪表作如下检查: 1 检查油压千斤顶是否安装在承压板的中心位置,检查压力表指针是否指零,或压力传感器与仪器连接,仪器读数是否为零。 2 检查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与基准梁安装是否牢稳,百分表或位移传感器是否在承压板的中心线位置上;轻击基准梁,看百分表指针是否灵敏,或位移传感器与仪器连接,轻击基准梁,仪器读数是否灵敏。 7.4.3 检测加载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荷应分级进行,施加的总荷载一般要达到或超过复合地基的极限荷载。检测地基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时,可加荷至地基土设计承载力特征值的二倍;加荷等级可分为8~12级。 2 加载时应使荷载传递均匀、连续、无冲击,每级荷载在维持过程中的变化幅度不得超过分级荷载的1/10。各级荷载下要随时观看压力表值或压力传感器是否在要求的数值上,如有减少要随时补压。 7.4.4 每加一级荷载前后均应各进行一次沉降观测,以后每半小时进行一次沉降观测。应详细认真作好沉降记录,如有不正常情况出现应作好记录,分析找出原因。 7.4.5 各级荷载下的沉降必须达到相对稳定后,才可进行下一级荷载的加荷。各级荷载下的沉降相对稳定标准是当一小时内沉降量少于0.1mm,此时可加下一级荷载。 7.4.6 检测过程中可以终止加荷而卸荷的条件,当在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现象之一时,可以终止加荷而卸荷。
2、 19 1 沉降急骤增大,土被挤出或承压板周围出现明显的隆起。 2 累计沉降量与承压板宽度或直径之比大于6%。 3 当达不到极限荷载,而最大加载量已为设计要求值(一般是设计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两倍以上。 7.4.7 卸载级数可为加载级数的一半,等量进行,每卸一级,间隔半小时,读记回弹量,待卸完全部荷载后间隔三小时读记总回弹量。 7.4.8 检测资料的整理 1 分别计算每级荷载下沉降增量和沉降量。 2 根据各级荷载和相应的总沉降量绘制p~s曲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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