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综合知识 >

缺陷责任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缺陷责任)

导读 大家好,小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缺陷责任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缺陷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缺陷责...

大家好,小房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缺陷责任保修金和质量保证金的区别,缺陷责任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管理合同中约定。

3、缺陷责任期是一种当工程保修期(国际上称为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时,承包商应当负责维修的担保形式。

4、维修保证可以包含在履约保证之内,这时履约保证有效期要相应地延长到承包商完成了所有的缺陷修复。

5、扩展资料:缺陷责任期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6、“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7、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

8、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9、”“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

10、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1、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12、”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缺陷责任期。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