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公告
2022-09-02 03: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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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公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
大家好,今天小六子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海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公告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你要的这种东西,是国土资源局的文件,一般除了本地的政府部门的人知道外,外人很难知道的,除非他公示。
2、查了点东西给你参考吧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26号 第八条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
3、 前款规定的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为: (一)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 (二)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 (三)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 (四)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
4、 第十三条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包括: (一)不低于70%的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全部的安置补助费; (二)政府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提取的部分; (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利息及其增值收入; (四)其他可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
5、 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土地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提取一定数额的资金进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专户。
6、一、二、三、四类地区提取的数额按照新征收土地面积计算,每亩不低于13000元、10000元、9000元、8000元。
7、 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足支付的,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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