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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

导读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这方面的问题开始感兴趣,因为大家现在都是想要了解到此类的信息,那么既然现在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这方面的问题开始感兴趣,因为大家现在都是想要了解到此类的信息,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针对这样的问题做个科普介绍吧。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因地制宜进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广东全省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供后治理进行指导,明确共有产权房由政府与购房人共同出资,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并且符合条件的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据了解,“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此次广东也借鉴了北京、上海将共有产权住房覆盖非户籍人口的做法,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等均纳入了供应范围。

购房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面积不超120平方米

据悉,此次《意见》对房源性质作出界定,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因此,政府和购房人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产权比例方面,购房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并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意见》还规定,共有产权住房建造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各地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建造套型和建造面积标准。

那么,共有产权房由谁建?《意见》提出7个筹集房源渠道,包括政府组织集中建设,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企集中建设,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而在共有产权房定价方面,《意见》明确,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企集中建设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治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符合条件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封闭运行

业内看来,共有产权房的进展强调因地制宜,提出在符合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等的城市推进,幸免各地不顾实际需求,一哄而起。

《意见》明确,共有产权房目前面向城镇无房家庭。同时借鉴北京、上海将共有产权住房覆盖非户籍人口的做法,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等都纳入供应范围,并提出可将人才住房纳入共有产权住房。但也强调,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房的一大特点是“封闭运行”。《意见》明确,原则上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同意 转让其所持有的全部产权份额,同时承购人因特别原因确需退出时同意 产权退出。

但不论转让还是退出,都需由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其托付的代持机构通过综合评分、摇号抽签等方式,将产权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而这也是共有产权房与其他政策性商品住房(如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最大的不同。

业内:共有产权房政策有利于“房住不炒”

据悉,广东从2018年起,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试点共有产权房,截至2020年6月底,广东全省已筹集共有产权住房6.1万套,供应共有产权住房3.4万套。

对于该政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点评称,共有产权住房是国家从上到下推出的多渠道住房供应体系,特殊是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由开辟商来代建,实则更多的发挥了市场化导向供给作用,目标群体主要是针对城市新市民、夹心层,即不符合住房保障公租房的对象,而买不起房的人群。

李宇嘉指出,大城市高房价还将维持一段时间,因为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是长效机制的目标,在这种情况下,采取共有产权的方式,将所有共有产权房的供应面向刚需人群或首套房的购置人群,且明确一户限购一套是非常合理的,相当于将低门槛商品房的购置面向刚需人群开放,这也是“房住不炒”的一个有利工具。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共有产权房政策体现了住房保障导向,是广东近年来进展力度较大的方面。其中,一户限购一套,既保障住房需要,同时也防炒作房子,是值得肯定的,有助于更好地解决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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