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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导读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广州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方面的问题开始感兴趣,因为大家现在都是想要了解

现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广州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方面的问题开始感兴趣,因为大家现在都是想要了解到此类的信息,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广州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小编今天就来给大家针对这样的问题做个科普介绍吧。

广州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公布通知,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在肇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至此,广州缴存公积金的无房职工,在周边接壤的全部7个城市购房时均可使用公积金。专家解读认为,此举有利于“候鸟人群”以及区域融合。

此次广州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的通知称,为推动广州肇庆两市加强合作,促进广州缴存人在肇庆居住生活便利化,对于缴存人及其配偶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肇庆市购买、建筑、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额度、程序等按照《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治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该政策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此前,广州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于2018年12月底放宽了异地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及配偶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在毗邻广州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6个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提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月1日。

广州市社科院有关专家表示,2019年7月,广州市政府和肇庆市政府签署相关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产业、科创、交通等多方面加深合作,此次放宽异地购房政策,显示两地继续在民生领域加深合作。

目前,在广州边缘区工作的缴存职工可以在异地买首套房,这体现了粤港澳大湾区的进一步融合,“候鸟人群”以及广州派驻周边城市的职工将最为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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