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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导读 8月1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

8月10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宁波银保监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通知,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经营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此次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将集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相关部门将保持高压严查态势,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净化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重点查处以下两方面行为: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委托没有备案的承销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认筹金、定金、预订款;验资额度或收取的认筹金金额超过规定额度;向购房人收取除商品房价款、装修升级价款和车位(库)价款外的电商费、团购费、茶水费等其他费用,或者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迫购房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采取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房,未聘请公证机构全程监督并出具公证书等。

二是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正当经营行为,如——房地产中介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在门店、互联网平台、APP等发布未经核验或者标注虚假核验码的房源信息;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在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服务费用等。

同时,此次整治,还将着重针对近期租赁市场存在的以“高收低租”“长收短付”模式骗取租金的问题。

据介绍,本次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8月份,为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由各地制定市场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各在售和即将销售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开通举报信箱,收集线索。

9月份,为检查查处阶段。各地相关部门联合查处,依法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应视情节轻重对查处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采取书面警示、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网签、市场禁入等措施。

10月份,为督查抽查阶段。在企业自查和各地查处基础上,市住建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地的整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并对在售楼盘和房地产企业、中介机构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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