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出台 一次性购房补贴50万
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出台 一次性购房补贴50万
6月11日,记者从广州市荔湾区有关部门获悉,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出台,一次性购房补贴50万,除此之外还有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目前,荔湾区正开展2018年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其中“荔湾区杰出人才”评定名额3名,“荔湾区优秀人才”评定名额5名,“荔湾区后备人才”评定名额10名。据介绍,荔湾区高层次人才评定工作从2018年6月11日起受理,至2018年8月10日截止。
据介绍,高层次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宅时,按照区杰出人才50万元、区优秀人才30万元、工作关系在区公益一类或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并在编的区后备人才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在广州市未购买商品住宅且未申请住房补贴的,可享受租房补贴,管理期内每年年末集中发放一次。其中,区杰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区优秀人才:每人每月1500元,区后备人才:每人每月1000元。
医疗方面,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应按相关规定参加公费医疗;其他高层次人才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后备人才列入荔湾区高层次人才年度休假体检服务范围,由区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区卫生部门定期组织安排健康检查,并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等服务。
此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按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就读。
在外地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转学,按与原就读高中学校等级相当的原则和实际情况,安排在其父、母或监护人居住地附近市一级以上学校就读。
除了医疗、子女入学等,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也可享受优惠政策。原属于公务员且愿意到荔湾区继续从事公务员工作的,根据荔湾区实际及本人专长、各单位人员职位空缺和人员配备情况,推荐或按手续安排到荔湾区相关单位;原属于机关工勤人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愿意到荔湾区相关单位从事相应工作的,区人力社保部门根据个人情况和有关规定,可安排到区相关单位工作。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民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根据个人情况多渠道协助推荐就业。